信泰如意悦享年金保险
保障责任
以下保障责任介绍仅供参考,具体保障责任请以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特别生存保险金 合同约定
(1)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则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7.5%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2)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6.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3)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4.5%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年金 100%基本保额
自本合同第6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含保险期间届满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年金。
满期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合同约定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